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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监局制定管理规程规范游泳场所
www.midchina.org   2008-07-16 来源:山西青年报

    盛夏,游泳、戏水是许多人的消暑首选。本月开始,对全省游泳池的管理,将不再是传统的体育、卫生部门,省安监局首次介入并和省体育局联手制定详细办法:《游泳场所应急管理规程》,矛头直指无救生台、少救生员、"煮饺子"等问题的游泳场所。

    泳池须配备救生观察台

    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设置两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应增设一个救生观察台。

    天然游泳场所按照每360平方米设置一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执行,救生观察台间距不大于100米,高低不低于两米。

    250平方米以下配备两名救生员

    泳池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的,每班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两人;25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增加配备一名固定水上救生员(不足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天然游泳场所按照每360平方米配备一名固定水上救生员的比例执行。游泳场所至少配备一名流动救生员。

    游泳救生员应当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救生员上岗证,持证上岗。

    杜绝"煮饺子"现象

    游泳场所实行深水游泳合格证验证制度。游泳场所严格控制每场人员容量,不得超员。人工游泳场所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所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

    省安监局应急救援办王新宽主任表示:"工作正在紧张开展中,提醒游泳场所如果发生溺水死亡或意外伤害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李晓婕)

    

    

责编: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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