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宜昌将再次扩大城区廉租住房,并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根据规定,从本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扩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补贴标准由7元/平方米每人提高到8元/平方米每人。凡城区(不含夷陵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据悉,宜昌市自2006年7月1日实施廉租房补贴,两年共854户1895人获补贴,共计220多万元。 (特约记者马涛 通讯员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