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社保局获悉,近段时间,该局陆续接到有参保人员反映,原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其社保关系在该局接续,自己在原籍灵活就业时,在当地不能享受社保补贴的问题。为此,省社保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社会保险关系在省社保局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明确,社保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不管是否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也不管其社保关系在省社保局还是在当地接续,其社保补贴工作都统一由当地社保部门进行管理,灵活就业的身份由当地认定。另外,对原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凭省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核实其享受社保补贴资格,然后,按照当地的操作办法和政策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蔡安帮 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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