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从7月1日起,焦作市对“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行了微调,凡7月1日后住院看病的参合农民,其医疗费用按此次调整后的新方案报销。
焦作市这次对“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进行微调,是根据全省“新农合”的工作部署,按照“新农合”基金管理以收定支原则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的。这次调整,将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进行了全市统一。
调整后,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提高。原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调整后,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县级、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仍分别为300元、800元。
报销比例有所下降。原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左右,县级为60%左右,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5%左右。调整后,乡、县、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40%。
封顶线仍为3万元。自今年2月1日起,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一年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了3万元。这次“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微调,报销封顶线没变,参合农民一年最高补偿仍为3万元。(记者 唐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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