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本报创业热线开通,省工商局个体私营处廖黎明处长、法规处刘孝虎副处长和注册分局沈先清副局长,接听37位来自全省各地群众电话,对于省工商局创业26条新政作出权威解读。
企业信用年内实现“8+1”联网
孝感杨先生:要与武汉一企业联营办工厂,能在孝感当地查询武汉企业的诚信情况么?
沈先清:现在还只能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公司资料,不过年内武汉城市圈将实现工商注册登记基本资料共享,孝感企业可以就在当地工商部门查看9个城市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信用级别。
武汉下岗证全省可优惠
洪山区吴女士:持有武汉的下岗证,想在宜昌开办个体户,能否享受免收3年管理费优惠。
廖黎明:下岗证全省范围都可以通用,但需要到开办个体户的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
实物可以冲抵七成注册资本
市民王先生:刚毕业的大学生,准备一起办一个公司,经营文化用品。《公司法》规定,首期出资不能低于3万元,但是,我们还是凑不够这个数,怎么办?
廖黎明:新政放宽创业主体出资条件和期限。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拥有知识产权的其他创业人员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科技型或生产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首期出资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第1年内出资应缴至3万元,其余认缴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记者张乐克 实习生冯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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